为了全面掌握当前林木种苗生产情况,全力保障现代林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林木种苗供应,场圃总站对各地春季造林林木种苗准备情况进行了调度和分析,从总体上看,今春的林木种苗准备数量充足,总量能够满足春季造林的需要。树种结构趋于优化,市场发展逐步走向理性,但结构性缺口仍然存在。
一、林木种苗供应概况
(一)林木种子供应情况
据统计,2014年全国春季可供林木种子2616万公斤,较去年减少273万公斤。预计育苗用种2012万公斤。除去育苗用种外,可剩余604万公斤林木种子。春季林木种子供应量位居前四位的省区是:云南省、新疆自治区、甘肃省和陕西省,林木种子供应量分别为347万公斤、335万公斤、201万公斤和179万公斤(见附表1)。春季林木种子供应量最大的四个树种是:核桃、红松、山杏和油茶,林木种子供应量分别为727万公斤、129万公斤、116万公斤和109万公斤(见附表2)。
春季计划育苗面积位居前四位的省区是:山东省、新疆自治区、河南省和河北省,计划育苗面积分别为9.5万亩、8万亩、7.6万亩和7.5万亩(见附表1)。春季育苗面积最大的四个树种是:核桃、刺槐、杉木和侧柏,育苗面积分别为6.4万亩、3万亩、2.9万亩和2.5万亩(见附表2)。
林木种子供应形势分析:林木种子供应总量虽然较上年有所下降,但仍然高于年平均供种量,预计可以满足育苗和飞播造林需要。
(二)苗木供应情况
据统计,可供春季造林绿化苗木284亿株, 较去年减少31亿株。其中良种苗木115亿株,预计春季过后还可提供当年造林使用苗木103亿株,可供全年造林苗木总量将达387亿株。春季苗木供应量位居前四位的省区是:内蒙古自治区、浙江省、山西省和山东省,苗木供应量分别为35亿株、34亿株、22亿株和16亿株(见附表3)。春季苗木供应量最大的四个树种是:油松、樟子松、杉木和杨树,苗木供应量分别为23亿株、22亿株、14亿株和12亿株(见附表4)。
苗木供应形势分析:苗木供应总量较上年略有减少,可以满足春季乃至全年造林的用苗需求,但个别树种的结构性余缺表现明显。
二、今春林木种苗供应特点
(一)春季种苗供应总量较去年变化不大,但个别省份、个别树种有所变化。从近几年的统计数据来看,可供春季造林种子供应量波动较小,而春季苗木供应量在连续两年增长超过25%的情况下,今年较去年有所减少。辽宁省、广东省、吉林省今春苗木供应量较去年分别减少了63%、40%和20%,其中辽宁省、吉林省在近年来樟子松供应严重过剩的情况下,今春樟子松供应量较去年分别减少了91%和24%,市场发展逐步走向理性。陕西省、新疆自治区、山东省较去年分别增加了48%、29%和21%,主要原因是随着国办58号文件的出台以及各地实施的一系列造林绿化工程,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,吸引了部分社会资本投入到苗木生产与经营中,加快了苗木产业的蓬勃发展。
(二)部分树种供过于求,面临生产过剩问题,而一些名特优新林木种苗和大规格苗木则供应紧俏。由于种苗生产的滞后性与市场调节之间的矛盾,一些林农仅仅依靠经验生产,盲目跟进,导致一些树种如油松、樟子松、山杏、核桃等常见绿化树种苗木和部分经济林苗木面临生产过剩问题,但像青檀、车梁木、七叶树、朴树、榉树、降香黄檀、柚木、楠木、花梨、沉香、米老排、香樟、枫香、杜英等珍贵阔叶、优质乡土、彩化观赏等名特优新林木种苗始终供不应求。
三、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
当前林木种苗生产供应中依然存在林木良种供应率偏低、育苗与造林计划衔接不紧密以及树种结构、苗龄结构不合理等问题,同时也面临苗木存量不断加大的新情况。为了解决好这些问题,各级种苗管理部门要积极采取措施,制定相应对策,重点做好以下几点工作。
一是要全面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提高创新能力的意见》和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林木种苗工作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各地要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文件精神,切实加强对文件的宣传贯彻力度。以贯彻落实《意见》为契机,紧紧围绕当地林业发展现状和林木种苗工作实际,细化分解各项要求和任务,落实责任分工,明确工作要求,采取有力措施,努力提供数量充足、质量优良、品种对路、结构合理的林木种苗。
二是要加强种苗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,引导种苗生产供应。各地要充分利用国家种苗网及地方种苗门户网站,利用好我站在国家种苗网开通的种苗市场行情栏目,及时组织发布种苗市场价格行情及供求信息,做好种苗信息服务。要充分发挥种苗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,开展技术培训与推广、业务咨询,组织育苗户进行信息交流、传递种苗市场信息,避免种苗生产的盲目性。要搭建服务平台,支持和鼓励举办区域性苗木展销活动,引导和促进种苗产业健康发展。
三是要抓好结构调整,探索育苗新机制。各地要积极发展名特优新品种,淘汰市场需求小、价值低的品种,控制繁育快、效益差的品种,稳定市场容量大,效益好的品种。要用好林木良种补贴政策,提高育苗户繁育良种壮苗的积极性,大力采用全光喷雾育苗、容器育苗、组培育苗等新技术,提高育苗质量,稳定生产数量,形成生产基地化、育苗良种化、质量标准化和市场规范化的苗木生产供应体系。要积极采取“定点育苗、订单生产、定向培育”的苗木培育新机制,将苗木生产与林业重点工程造林计划有效衔接,实行订单化发展,降低市场风险。
四是要加大国有苗圃基础设施建设力度,切实提高国有苗圃生产能力。要充分发挥国有苗圃的装备优势、技术优势、品种优势、人才优势,重点培育重点工程造林和林农造林所需的良种苗木、育苗周期长的生态苗木、珍贵树种苗木、城市绿化树种、花卉等,促进林木种苗基地化、规模化、产业化发展。